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中较为重要的文件,它在计量标准管理和考核的30个项目中占了7项,是计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计量标准的技术总结和报告,一般由计量标准负责人撰写。由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每项计量标准的必要技术文件,且关系到计量标准的有效运行,现就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撰写及管理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1、报告中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相关常见问题
部分计量标准负责人在撰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过程中,将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写成单一标准器的结构原理图或内部结构。实际上在对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进行描述时,是根据其所采用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对计量标准器具组成的计量标准工作的方式和量值传递过程以及采用的检定/校准方法进行描述,并不是针对某一个计量标准器具的内部结构或线路的描述。
2、报告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和结果的重复性试验相关常见问题
在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有:核查标准的选取不合理,考核时间间隔、考核次数不满足要求等。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分为新建计量标准和已建标计量标准,对于新建标,每间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进行一次重复性测量,且测量次数不少于4次,这些测量次数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该段时间内的稳定性;对于已建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核查,以相邻两年测得值之差作为该段时间内的稳定性。稳定性的核查应优先采用核查标准进行核查,核查标准要求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对于不是实物量具的核查标准,还要考虑其分辨力等因素的影响。
在计量标准检定/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中,若使用的试验对象选取不合理、使用非常规试验对象,则不具备代表性。正确的重复性试验使用的试验对象,应是授权开展业务的常规被检计量器具。同时对已建标计量标准,其重复性结果应不大于新建计量标准时的重复性;如果大于其新建标时的重复性,则需以新的重复性结果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定,对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应重新进行判定是否满足检定/校准项目的要求。
3、报告中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相关常见问题
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过程中,应采用常规的被检定/校准对象进行,测量条件应在满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前提下,至少达到临界条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详细过程,并给出各不确定度分量的汇总表。对于多种参数的设备,应分别给出各个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对于测量范围较宽,且在测量区间各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各不相同时,测量不确定度可在整个测量区间内,用被测量的一个函数计算形式表达,也可以在测量区间内,通过分段的方式,在不同分段之内给出不同的不确定度。如果不同测量点的不确定度来源和模型相差较大时,应对各点分别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过程。
4、报告中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相关常见问题
很多计量标准负责人在撰写技术报告的过程中,在验证结果中仅写明“经验证合格,满足要求”,此类表述并不能真正将其验证结果呈现出来。根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在验证方法的选用上,传递比较法具有溯源性,而比对法不具有溯源性。因此在检定/校准结果的验证时,原则上采用传递比较法,只有在不可能采用传递比较法的情况下才采用比对法,并且要求参加比对的建标单位尽可能多,且采用的标准器要求一致,其在实现和操作上都有一定难度。采用传递比较法时,应根据高一级计量标准的测量结果及不确定度和本标准的测量结果及不确定度,按公式进行计算,从而对计算结果进行判定。
作者:付江楠、赵新明、赵青、李学森(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