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中有关消防负荷的条款

2022/9/28 2:00:43人评论次浏览分类:电工基础 文章地址://www.e-cumulus.com/tech/4478.html

建筑物中消防负荷非常重要,涉及到防火安全问题,是工程设计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从用电负荷等级划分来讲,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比较高。因此,供配电系统设计时对消防负荷的供电可靠性有很高的要求。

全文强制性规范中有关消防负荷的条款有3条。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中有关消防负荷的条款

4.1.4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应有各自的供电母线段及回路;
2 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不应接入应急电源供电回路。

4.1.5 当民用建筑的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负荷应设置专用的回路;
2 应具备火灾时切除非消防负荷的功能;
3 应具备储油量低位报警或显示的功能。

8.3.2 当柴油发电机组为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同时供电时,应验证消防负荷设有专用的回路,当火灾条件时应具备能自动切除该发电机组所带的非消防设备的功能。


其中,4.1.4条虽然没有直接指明消防负荷,但应急电源含有给消防负荷供电之意。8.3.2条与4.1.5条具有关联关系,分别处在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


4.1.4条要求当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要分设备用母线段和应急母线段。这样备用配电系统和应急配电系统,除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可以共用以外,其后的系统要完全分开。


第4.1.5条强调的是消防负荷需要设专用回路,没有强制要求设消防专用母线段。尽管4.1.4条提及应急母线段,但其所带负荷的范围要大于消防母线段。因此,根据4.1.4条设置应急母线段,从应急母线段上引出消防专用回路,满足4.1.5条的规定。


该项技术被称为“应急母线与备用母线分离技术”,早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场地国家体育场“鸟巢”中的得到成功应用。


实际工程中存在特级负荷容量很小、数量少的情况,例如四星级酒店的经营及设备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参见GB51348-2019),按照电强规第4.1.4条规定,也需要设置备用母线段,由此母线段为经营及设备管理用计算机系统供电,不能因为其容量小而将此类负荷接入到应急电源供电系统中。


应该说明,消防负荷的供电要求主要遵守建筑防火的全文强制性规范,条款数量和内容较多。而《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所以这两部规范都需要严格执行。

作者:李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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