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不同的储罐仪表配置也不一样,很多人不知道符合行业标准的计量级和非计量级储罐仪表配置情况,本文参照行业标准对不同储罐仪表配置提出方案,供大家参考。
图解示例仅针对图和表中提及的标准和文件的条款,不包括未提及的标准和文件要求。
方案一:计量级常压和低压储罐仪表配置示意图
方案二:非计量级常压和低压储罐仪表配置示意图
方案三:计量级压力储罐仪表配置示意图
方案四:非计量级压力储罐仪表配置示意图
总体来说:根据SH/T 3184-2017《石油化工罐区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配置方案如下:
相关标准文件条款摘录
◆SH/T 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5 常压和低压储罐区
5.4.1 容量大于100 m3 的储罐应设液位连续测量远传仪表。
5.4.3 储存I级和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 m³的甲B和乙A 类可燃液体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 的其他液体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
5.4.4 装置原料储罐宜设低低液位报警,低低液位报警宜联锁停泵。
5.4.5 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报警信号应传送至自动控制系统。
5.4.6 储罐应设温度测量仪表。浮顶罐和内浮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上700mm~1000mm处。固定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上700mm~1500mm处。罐内有加热器时,宜取上限,无加热器时,宜取下限。
5.4.7 低压储罐应设压力测量就地指示仪表和压力远传仪表。压力就地指示仪表与压力远传仪表不得共用一个开口。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高液位时能测量气相的压力并便于观察和维修。
5.4.10 当仪表或仪表元件安装在罐顶时,宜布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
5.4.11 应将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测量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6 压力储罐区
6.3.1 压力储罐应设压力就地指示仪表和压力远传仪表。压力就地指示仪表和压力远传仪表不得共用一个开口。
6.3.2 压力储罐液位测量应设一套远传仪表和一套就地指示仪表,就地指示仪表不应选用玻璃板液位计。
6.3.3 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应设高、低液位报警。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为储罐的设计储存高液位;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从报警开始10min~15min内泵不会汽蚀的要求。
6.3.4 压力储罐应另设一套专用于高高液位报警并联锁切断储罐进料管道阀门的液位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高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大于液相体积达到储罐计算容积的90%时的高度。
6.3.5 压力储罐应设温度测量仪表。
6.3.6 压力储罐的压力、液位和温度测量信号应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6.3.7 压力储罐上的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低液位时能测量液相的温度并便于观察和维修。
6.3.9 罐顶的仪表或仪表元件宜布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
◆SH/T 3184-2017《石油化工罐区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
4 储罐计量与测量方案
4.1 储罐计量或非计量分类
4.1.1 储罐仪表设计应根据储运工艺的需要,按照计量级或非计量级设置仪表测量方案。
4.2 储罐的仪表测量方案
4.2.1 计量级常压和低压储罐
4.2.1.1 容积大于100m³的储罐应在罐顶设置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容积不小于1×105m³的储罐宜设置2套,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应配罐旁指示仪显示液位,应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4.2.1.2 应根据工艺要求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信号所用的测量仪表应单独设置,宜采用连续测量仪表,也可采用液位开关;应设置高高液位联锁关闭罐进口管道开关阀、低低 液位联锁停泵并关闭出口管道开关阀的控制方案,报警及联锁应在控制系统中实现。
4.2.1.3 当储罐需要测量油品的标准体积、标准密度时,应设置多点热电阻温度计或单点热电阻温度计,测量并计算罐内油品的平均温度,输出信号直接接入储罐液位连续测量仪表。
4.2.1.4 计量级储罐应设置多点热电阻温度计,安装于罐顶,宜按照储罐有效高度范围内每3m等间 距平均布置的方式确定测温点数,多点温度检测元件的最少点数应符合表4.2.1.4的规定;当储罐容积小于159m³或罐高小于3m时,应设置单点热电阻温度计,安装于罐下部。
4.2.1.5 热电阻温度计可单独设置,也可采用与油水界位测量集成的形式。
4.2.1.6 宜在储罐下部最低液位以下设置双金属温度计,并应符合SH/T 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第5.4.6条“浮顶罐和内浮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上700mm~1000mm处。固定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上700mm~1500mm处”的规定。
4.2.1.7 介质含水并分层的储罐应设置油水界位测量仪表,可采用单独的测量仪表,也可采用与热电阻温度计集成的形式,信号直接接入储罐液位连续测量仪表计算实际液位。
4.2.1.8 储罐应设置用于密度计算的压力或差压变送器,取源口设置在正常操作的最低液位以下、油水界位以上,输出信号接入储罐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储罐数据管理单元。
4.2.1.9 当采用静压法测量罐底压力计算液位时,应采用压力(或差压)变送器测量密度。
4.2.1.10 低压储罐及需要氮气等惰性气体密封的储罐,应在罐顶设置压力变送器测量压力,设置压力表就地测量压力。
4.2.1.11 压力变送器和压力表不得共用同一取源接口。
4.2.1.12 固定顶罐和内浮顶罐等需要氮气等惰性气体密封时,应设置氮封阀或压力分程控制。
4.2.1.13 氮封阀氮气入口管道应设置压力表。
4.2.1.14 罐顶仪表应安装在罐顶平台附近,罐壁仪表应安装在扶梯所及之处,所有仪表应便于观察和维护。
4.2.2 非计量级常压和低压储罐
4.2.2.1 容积大于100m³的储罐应在罐顶设置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容积不小于1×105m³的储罐宜设2套,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应配罐旁指示仪显示液位,应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4.2.2.2 应根据工艺要求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信号所用的测量仪表应单独设置,宜采用连续测量仪表,也可采用液位开关;应设置高高液位联锁关闭罐进口管道开关阀、低低液位联锁停泵并关闭出口管道开关阀的控制方案,报警及联锁应在控制系统中实现。
4.2.2.3 非计量级储罐温度测量仅用于过程监测,宜设置单点热电阻配现场温度变送器,输出信号接入罐区控制系统。
4.2.2.4 宜在储罐下部最低液位以下设置双金属温度计,并应符合 SH/T 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 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第5.4.6条“浮顶罐和内浮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上700mm~1000mm 处。固定顶罐上的温度计,宜安装在罐底以700mm~1500mm处。”的规定。
4.2.2.5 低压储罐及需要氮气等惰性气体密封的储罐,应在罐顶设置压力变送器测量压力,设置压力表就地测量压力。
4.2.2.6 压力变送器和压力表不得共用同一取源接口。
4.2.2.7 固定顶罐和内浮顶罐等需要氮气等惰性气体密封时,应设置氮封阀或压力分程控制。
4.2.2.8 氮封阀氮气入口管道应设置压力表。
4.2.2.9 罐顶仪表应安装在罐顶平台附近,罐壁仪表应安装在扶梯所及之处,所有仪表应便于观察和维护。
4.2.3 计量级压力储罐
4.2.3.1 应在罐顶设置2套配备罐旁指示仪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其中一套用于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4.2.3.2 应根据工艺要求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关闭储罐进料管道开关阀的控制方案,信号采用上述另一套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当需要第三套液位仪表时,宜采用连续测量仪表,也可采用液位开关。
4.2.3.3 当需要测量油品的标准体积、标准密度时,应设置多点热电阻温度计或单点热电阻温度计,测量并计算罐内油品的平均温度,输出信号直接接入储罐液位连续测量仪表。
4.2.3.4 计量级储罐应设置多点热电阻温度计,安装于罐顶,宜按照储罐有效高度范围内每3m等间距平均布置的方式确定测温点数,多点温度检测元件的最少点数应符合本规范表4.2.1.4 的规定;当储罐容积小于159m³或罐高小于3m时,应设置单点热电阻温度计,安装于罐下部。
4.2.3.5 热电阻温度计可单独设置,也可采用与油水界位测量集成的形式。
4.2.3.6 应在储罐下部最低液位以下设置双金属温度计。
4.2.3.7 介质含水并分层的储罐应设置油水界位测量仪表,可采用单独的测量仪表,也可采用与热电阻温度计集成的形式,信号直接接入储罐液位连续测量仪表计算实际液位。
4.2.3.8 储罐可根据需要设置用于密度计算的差压或压力变送器或其他形式的密度计,取源口设置在正常操作的最低液位以下、油水界位以上,输出信号接入储罐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储罐数据管理单元。
4.2.3.9 应在罐顶设置2台压力变送器测量压力,并在控制系统中设置压力报警,设置压力表就地测量压力。
4.2.3.10 压力变送器和压力表不得共用同一取源接口。
4.2.3.11 球罐需要氮气等惰性气体密封时,应设置压力分程控制。
4.2.3.12 如需要就地液位指示仪表,不应采用玻璃板液位计。
4.2.3.13 罐顶仪表应安装在罐顶平台附近,罐壁仪表应安装在扶梯所及之处,所有仪表应便于观察和维护。
4.2.4 非计量级压力储罐
4.2.4.1 应在罐顶设置2套配备罐旁指示仪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其中一套用于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4.2.4.2 应根据工艺要求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关闭储罐进料管道开关阀的控制方案,信号采用上述另一套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当需第三套液位仪表时,宜采用连续测量仪表,也可采用液位开关。
4.2.4.3 非计量级储罐温度测量仅用于过程监测,宜设置单点热电阻配现场温度变送器,输出信号直接接入罐区控制系统。
4.2.4.4 应在储罐下部最低液位以下设置双金属温度计。
4.2.4.5 应在罐顶设置2台压力变送器测量压力,并在控制系统中设置压力报警,设置压力表就地测量压力。
4.2.4.6 压力变送器和压力表不得共用同一取源接口。
4.2.4.7 球罐需要氮气等惰性气体密封时,应设置压力分程控制。
4.2.4.8 如需要就地液位指示仪表,不应采用玻璃板液位计。
4.2.4.9 罐顶仪表应安装在罐顶平台附近,罐壁仪表应安装在扶梯所及之处,所有仪表应便于观察和维护。
SH 3136-2003《石油化工液化烃球形储罐设计规范》
5 仪表
液化烃球形储罐应根据工艺的要求,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计量、数据采集、监控、报警系统进行监视、控制及管理等工作。所选仪表应适用于液化烃球形储罐的设计压力及设计温度,并保证在储存介质具有腐蚀性时,与介质接触到仪表部件应具有耐腐蚀的能力。当仪表或仪表元件必须安装在罐顶时,宜布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
5.1 温度
液化烃球形储罐本体应设就地和远传温度计,井应保证在最低液位时能测量液相的温度而且便于观测和维护。
5.2 压力
液化烃球形储罐本体上部应设置就地和远传压力表,并单独设压力高限报警。压力表与球形储罐之间不得连接其它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液化烃球形储罐上的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高液位时能测量气相的压力,并便于观测和维护。
5.3 液位
5.3.1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就地和远传的液位计,但不宜选用玻璃板液位计。所采用的液位计应安全、可靠,并尽可能减少在液化烃球形储罐上的开孔数量。
5.3.2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高液位报件器和高高液位连锁。必要时应加设低液位报警器。
5.3.3对于间歇操作下槽车装卸的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应设高高液位自动联锁紧急切断进料装置。对于单组分液化烃或炼化生产装置连续操作的球形储罐,其联锁要求应根据其上下游工艺生产流程的要求确定。
作者:范咏峰(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洪沛(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仪表专业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于淼(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仪表专业负责人,工程师)
相关阅读
30000立方米LNG储罐仪表配置
油品储运罐区液位仪表及SIS系统设置
储罐液位高低报警设置的规范及具体要求
共有访客发表了评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