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要求,由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主导实验室实施《一等铂电阻温度计标准装置计量比对》(项目编号:2024-B-16)。为保证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次计量比对参加对象为法定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CNAS认可的社会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报名参加。需要说明的是,如“标准水银温度计”的测量能力是建标在“二等铂电阻温度计标准装置”的实验室,也可参加此次比对。本次比对为自愿报名参加,如报名实验室数量过多,将选取部分实验室参加本次计量比对。最终参比实验室名单由主导实验室视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二、传递标准(样品)及使用方法
本次计量比对采用标准水银温度计(一套7支)作为传递标准,参比实验室需依据JJG161-2010《标准水银温度计检定规程》规定的方法测量各支样品在比对温度点的示值修正值和零位。本次计量比对要求参比实验室根据主导实验室制定的传递路线派专人携带样品进行实验室间传递。
三、报名及参加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欲参加本项国家计量比对的实验室可以报名并填写《国家计量比对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8日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发至主导实验室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若有不明事宜请直接与比对项目联系人联系。
四、参加费用
此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收取成本费3000元,各参比实验室在比对过程中的交通、差旅等费用需自行承担。已报名实验室经主导实验室确认可以参加的,将在报名结束后收到“比对报名确认和收费通知”,参比实验室需按通知规定时间内支付比对费用。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计量比对名称和编号,并将汇款凭证、所需发票类型及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发送至比对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
本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户名: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账号:4301013009001043536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光华门支行
五、保密规定
为确保本次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的公正性,所有参比实验室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与比对数据相关的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数据等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相关实验室参加资格并报上级比对管理部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比实验室自行承担。
六、主导实验室联系方式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5号3209实验室
邮编:210023
比对项目联系人:
栾海峰(电话:13913362850微信同号)
刘虎生(电话:15150503159)
电子邮箱:
lhf@jsm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