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污水泵配电回路需要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依据是什么?保护的目的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明确的,污水泵配电回路需要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依据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 51348-2019)等标准有相关规定。
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保护人身安全,防止因设备漏电造成的触电事故,那么额定剩余剩余动作电流值不应大于30mA。这样,处于水中的污水泵误动作的概率将大大增加,会影响污水泵的正常使用,这样的保护还有什么价值?另一方面,剩余电流动作保护不是电击防护的唯一措施,完全可以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作为电击防护附加防护措施。再者,污水泵配电回路产生漏电大概率是在污水井内的污水泵及其线缆,污水井都配有钢或混凝土盖板,由专业人员才能开启盖板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又有相应的操作流程和制度进行要求,普通老百姓不会接触到污水井中的设备。
如果是为了保护设备,当设备发生漏电时,设备不会因漏电而损坏。
因此,尽管有标准规定,但是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污水泵配电回路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必要性不大。如果一定要设置,可以作用于信号,提醒工作人员及时维修。
作者:李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