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1.0.2条规定,供电电压不超过35kV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电气与智能化系统必须执行本规范。
有朋友问: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是两类不同的工程,差别很大,其电气与智能化系统也必须执行本规范?市政工程是否有自己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答:这个问题很大,笔者难以准确回答。但还想尝试谈谈个人观点,供大家讨论。
首先,《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1.0.2条已经很明确,那就应该严格执行。现在规范已实施,下面就要用好规范、用对规范的问题。
其次,市政工程是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通常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市政工程范围太广,一部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难以满足市政工程的要求。
第三,目前已发布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也是将市政工程细分、细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已发布的有关市政工程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如下: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33-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市政工程规范中有电气和智能化相关内容。而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在编制说明中有解释,即适用于民用建筑、通用工业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物的单体及群体的建筑电气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作者:李炳华(现任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电气总工程师、设计副总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照明设计师。同时,兼任北京市建筑工程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鸟巢、拳击训练馆的电气总负责人;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游泳馆机电总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