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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管理制度汇编

2024/7/29 2:28:06 分类:调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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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仪表工程师,除了需要具备与仪器仪表相关的工作经验与专业的技术,还需要具备科学管理仪表设备的能力,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本文就涉及仪表车间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22项管理内容制度汇编,助力仪表人提升岗位技能。

一、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仪表车间。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 仪表设备由仪表车间负责归口管理。仪表车间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仪表车间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 仪表车间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三章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条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九条 仪表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一条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2013)进行。
第十二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2013)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五)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六)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三条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 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四条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 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五条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六条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3005-2016)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一)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二)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三)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八条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十九条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条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 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一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二条 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四条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六条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七条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二十八条 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04)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
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二十九条 仪表车间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第七章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三十条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三十一条 仪表车间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二条 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甲醇车间提出申请,由甲醇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第三十三条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十四条 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五条 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六条 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三十七条 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八条 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三十九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十条 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四十一条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第四十二条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四十三条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第四十四条 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第八章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四十五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六条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1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七条 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 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四十九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第五十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一条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第九章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二条 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2016),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第五十三条 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四条 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十章 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十五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第五十六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第五十七条 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仪表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第十一章 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第五十八条 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第五十九条 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第六十条 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第六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第六十二条 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 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第十二章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第六十三条 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四条 公司仪表车间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第六十五条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二、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系统的分类:仪表联锁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闭环回路分成A、B两类。
(一)A类仪表联锁系统:
a)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仪表联锁系统。
b)关键设备和重要工艺系统的仪表联锁系统。
c)关系到人身、设备或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系统。

(二)B类仪表联锁系统:除A类以外的仪表联锁系统均为B类。

1、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的确定 。
(1)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
在生产过程中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科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仪表联锁系统设置清单,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2)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定。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有关生产车间制定,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确认。其中设备保护性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确认。所有负责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2、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

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及控制回路的配备组成方案由装置仪表维护班提出。A类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组成方案应由车间、生产设备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车间共同审定,设备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批。所有负责人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所有仪表联锁的实施由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与仪表联锁系统有关的其它专业,要按仪表联锁系统中的要求条件予以保证。

3、仪表联锁系统的试验和确认。

(1)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a)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b)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
c)装置大修后。
(2)试验内容:
a)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按生产科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
b)仪表专业会同工艺、电气、机修等有关部门共同检查确认仪表联锁系统对电源、气源、工艺环境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通知该装置仪表维护班长,仪表维护班长指定专人将该系统回路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由仪表维护班长向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报告系统准备完毕。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程序执行。

4、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

(1)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分为永久性解除和暂时性解除。
(2)由于生产原因生产车间要求仪表联锁永久性解除,应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在解除性质一栏填写永久字样,同时附详细的永久性解除联锁的技术报告,上报生产设备科,由生产设备科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并交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组织实施,所有的永久性解除资料分别由仪表专业、生产车间和资料室存档。
(3)由于生产原因要求暂时解除仪表联锁系统应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交该装置仪表维护班班长确认。如该联锁系统回路无需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短接操作,仪表维护班长签注意见后交由生产工艺操作人员执行。如该联锁系统回路解除需要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短接操作,仪表维护班长负责制定出具体作业步骤写在《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上并指定专人执行操作,作业完毕报告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或运行值班长。所有指挥、操作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A类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4)由于仪表方面原因要求暂时解除仪表联锁系统或某一联锁参数时,由该装置仪表维护班班长负责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经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或运行值班长审批同意,岗位操作人员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将该联锁系统回路解除。操作时要由专人负责实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制,作业完毕报告岗位操作人员。如系统处理完毕需将该联锁系统重新投运,应由运行值班长或生产主任确认批准后,由岗位操作人员将该系统联锁重新投运。所有指挥、操作、作业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解除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5、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的定期试验。

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的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应每月检查试验一次。定期检查试验由生产车间工段长负责,试验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仪表、电气维护班长参加共同进行自启动联锁试验。试验结束后,所有指挥、试验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6、仪表联锁系统的修改。

(1)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按系统回路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修改任务书》,经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后交仪表车间负责组织实施。仪表维护班长指定专人将该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然后实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进行仪表调整操作,作业完毕报告工艺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经生产主任批准后将该仪表联锁系统重新投运。所有组织、操作、调整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2)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的修改。
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修改由仪表专业主管,主任负责,按系统回路提出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修改方案,经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后交该装置仪表车间班长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组织、审批、实施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修改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7、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要求。

(1)仪表联锁系统必须具有鉴别第一事故的能力。
(2)仪表联锁系统电源开关的断/合位置,旁路开关的投用/解除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
(3)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
(4)室外安装的一次发讯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
(5)仪表联锁系统用的一次发讯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8、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及试验确认内容。

仪表联锁系统中的所有一次测量及发讯仪表(包括变送器、流量开关、电接点压力表、热电偶、温度开关、报警单元、热电阻、轴位移及轴振动仪表等)都必须检定校准合格,检定校准记录应有检验人和审核人两人签字。
仪表联锁中的行程开关、阀位及位置开关应有防锈润滑,保证接触良好。
仪表联锁系统的切断阀、放空阀必须经过校验,其泄漏量及全行程时间必须在规定数值范围内。
仪表联锁系统的电源保险大修时必须更换新品。
在开车前要对所有仪表联锁系统按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必须做到:
a)仪表联锁系统回路逻辑关系正确无误。
b)关联的执行机构如电磁阀、切断阀、放空阀、风门挡板等动作正确、迅速、可靠。
c)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
d)所有指示灯、指示框、光字牌、DCS或PLC中CRT上的显示状态、动作正确,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9、仪表联锁系统档案及资料管理。

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仪表联锁档案及资料的管理。应备有所负责的各生产装置仪表系统回路系统图,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清单,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一览表。
仪表车间应备有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
修改后的仪表联锁系统图纸、资料及文件应及时由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整理归档。
装置仪表维护班应有所附的生产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回路系统图;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清单;仪表联锁设定值一览表;修改后的仪表联锁系统的图纸、资料及有关规定。

三、仪表技术管理制度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设兼职资料员,负责仪表技术资料、文件、档案等的管理。
2、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必须建立和健全仪表技术档案。
3、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必须建立和健全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4、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必须建执行公司统一下发的各种仪 表校验表格、档案、工作联系单、现场标志。
5、原设计的检测、自控系统经生产实践证明确需更改的,需经生产技术科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将修改后的图纸资料立即存档。
6、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种仪表技术报表的填报工作。
7、未经厂车间,生产科批准严格禁止将仪表空气挪作它用。
8、要加强对仪表供电系统及UPS的管理,确保供电质量,确保事故备用电源及逆变电系统正常运行。

四、仪表设备管理制度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建立以下资料:
1.1 各装置用微机管理的仪表设备台帐和档案资料;
1.2 各装置仪表汇总表;
1.3 仪表维护、检修操作规程;
1.4 所有使用仪表技术说明书;
1.5 仪表及其附件检修校验单及校验记录;
1.6 节流元件数据和调节阀计算数据表;
1.7 标准仪器检定合格证书;
1.8 装置仪表自控系统全套图纸(设备一览表、仪表安装土、回路土、接线图、联锁逻辑图、联锁展开突、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仪表设计安装及交工资料等);
1.9 A、B类联锁、DCS、UPS、PLC和工业PC机清单;
1.10 交接班记录本和巡检记录本;
1.11 各装置静密封点统计表;
1.12 仪表技术状况月、季报。

2、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如需更新、报废仪表,由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查,报公司主管部门鉴定批准。

3、使用单位如需增加和拆除仪表或自控回路,应提出申请,经生产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属固定资产的仪表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
5、仪表设备调出,必须由生产设备科批准,DCS、PLC、ESD备品备件调出必须报公司生产设备科备案。
6、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每季度上报仪表自动化状况,经主管仪表人员汇总签字,主管领导审核,按时上报公司生产科,内容包括:
a.本厂仪表设备四率报表;
b.本季度因仪表原因造成装置停车的事故分析报告;
c.联锁解除或投运报表。
7、每年年末要对工业自动化仪表设备进行一次统计,并做好年度运行总结。
8、主要部位仪表运行发生重大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生产设备科及有关主管领导。
9、工业仪表设备A、B、C的分级按公司企业标准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10、装置安全联锁系统管理按照厂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11、集散控制系统的管理按照厂DCS管理规定执行。

五、仪表检修管理制度

1、仪表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种。
a.大修:对仪表主要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洗、更换或修理损坏零部件,对仪表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检定。
b.中修:对仪表主要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洗、更换或局部修理,对仪表主要技术性能进行检定。
c.小修:对仪表进行一般的清洗、调校及一般的故障处理。
2、仪表的大中修一般由仪表维修单位承担,小修由装置维护人员进行。
3、公司控制的仪表检修项目要在装置检修前一个月做到图纸、备品、配件、材料、机具、人员及安全措施等落实。
4、追加项目必须提出追加计划,报生产运行处审查批准后,安排施工。
5、重要检修项目(如联锁系统、DCS点检等)应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一般项目由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验收。
6、仪表检修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7、仪表检修期间必须注意安全,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措施,实施HSE管理,做到文明检修。
8、仪表检修验收,应具备检验记录,试压记录等。
9、大检修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检修总结,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10、仪表及系统检修,必须按照检修规程要求全面检修。

六、竣工装置验收管理制度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参加新建、改扩建生产装置的仪表的选型验收、开工投运的全过程。
2、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有关的仪表安装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3、工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交接前处理完毕,不得留有施工尾项。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验收手续。仪表、附件、备品、工具、仪器、资料要齐全,否则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有权拒绝验收。
4、仪表交接验收资料包括:
a.装置的仪表自控设计图纸、仪表、供电、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仪表安装配线图等;
b.设计修改核定单;
c.节流装置、调节阀等的计算书;
d.全部仪表的单机校验、联校记录,报警联锁系统实际试验单、电缆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e.全部仪表使用说明书、复杂控制系统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f.仪表合格证书;
g.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h.高温高压管道与管件材质合格证书;
i.工程交接证书等。
5、新建装置应按公司的规定标准,至少提前半年配备仪表专业人员,安排理论与实际的技术培训。
6、新投产的装置应及时配备必须的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

七、仪表与其它专业的业务划分管理制度

1、工业仪表、DCS归属车间或仪表维护班管理,UPS、PLC、ESD、工业PC机按照设备附属管理。
2、与装置车间的业务分工
2.1 仪表与生产装置共用的伴热线由生产装置车间负责,仪表专用伴热线由仪表维护班负责。
2.2 直读式仪表中的压力表、水银温度计、温包式温度计、双金属温度计、玻璃板(管)液面计、磁翻板液面计、不带远传的转子流量计及自力式调节阀等由生产装置车间负责管理。
2.3 仪表操作室的仪表、盘后和DCS机房卫生归仪表维护班负责,仪表盘面及操作室的卫生由生产装置车间负责。
3、与电气专业的业务分工
3.1  进入仪表电源箱端子后,所有仪表用的电源归仪表维护班管理;进出仪表控制室的信号线以端子排为界,电气侧的由电气班管理,仪表侧的由仪表班管理;电源箱、端子柜及端子排由仪表维护班管理。
3.2  电气配电间——装置现场中的检测、控制仪表及附件由电气专业负责(包括继电器、电磁阀、计时器和限时器等);仪表控制室——装置现场中的检测、控制仪表及附件由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
3.3  可燃气体报警器维护由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烟雾报警器、火灾报警器及其它消防报警设施由仪表班管理。
4、与机械专业的业务分工
4.1  气缸阀、滑阀、蝶阀、隔膜阀等控制信号部分由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其它部分由仪表维修单位负责。
4.2  工艺设备和管线上的仪表管嘴、一次阀、阀前引压管的安装和焊接由机械专业负责。
4.3  仪表调节阀两端法兰的密封及阀体归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外法兰焊口及其以外部分由机械专业负责。
4.4  检修的孔板、调节阀委托仪表维修单位或生产调节阀厂家负责拆装更换。高压管线上的孔板全部由仪表维修单位或机械专业拆装更换。

八、仪表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巡检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a.熟悉相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
b.了解工艺流程及该仪表在其中的作用;
c.掌握电工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化工测量仪表及维修、化工仪表机械基础等有关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d.掌握该仪表常见故障判断的基本技能。
巡检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0:30时、晚间17:30时~19:30时管辖仪表进行全面检查各一次。
巡检路线:--------------------------------------

检查内容:

1、检查仪表电源、UPS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工作是否正常。
2、检查控制室仪表、DCS控制站各卡件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各仪表指示是否在最佳运行范围,通常要求10%~90%之间。
4、检查现场仪表动、静密封点泄漏情况,并及时紧固、换垫。
5、检查现场仪表与控制室二次仪表或DCS、PLC操作站显示值是否一致。
6、检查调节器输出或DCS、PLC调节输出与现场执行器信号是否一致。
7、检查现场及控制室仪表、DCS、PLC是否符合完好要求,并及时处理。
8、检查报警、联锁运行情况。
9、检查仪表空气、保温伴热蒸汽的供给系统是否正常,消除缺陷,保证正常供给。
10、冬季要特别注意检查仪表防冻保温运行情况。
11、检查现场控制电缆及其镀锌保护管、挠性保护管、穿线盒、进线口有无破损、露线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2、检查仪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消除不完好因素

巡检要求:

1、在主控室要询问当班操作人员仪表的运行情况。
2、要严格按照巡检路线、巡检内容进行全面巡检,尤其是列为公司特保特护的设备所属仪表。
3、巡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巡检后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记载巡检仪表运行情况,并于每次交接班前30分钟内完成记录。

九、仪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仪表工应熟悉所管专区主要工艺流程,熟练掌握主要仪表控制点,测量范围介质性质,主要仪表的原理,使用和校验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标准仪器和工具。
2、仪表工每天早8:30进入现场,进行卫生清扫巡回检查仪表运行状况及强制保养制度中规定的内容,下午14:30进入现场检查仪表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每天两次现场检查。
3、现场故障主动及时处理,重点故障处理应两人以上操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完毕后向班长汇报。
4、现场维护应做到从一次元件,执行机构到二次仪表运行正常,零部件齐全,卫生规格化。
5、现场仪表应标识准确、清楚,仪表档案、成绩单填写清楚、及时、准确。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
6、现场仪表应做到灵、准、好用,无泄露符合精度要求。
7、冬季保温工作应做到专责人每天检查一次,夜间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后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8、随机级仪表开车前24小时,仪表应做单体、联动校验、联锁空投模拟试验等到工作,确保一次开车成功。

十、仪表强制保养制度

1、现场仪表卫生全面清扫,空气过滤器减压装置,排污、排气,气源标准核对,计算机通过CRT画面检查主要记录状态,检查系统报警和硬件运行情况。
2、控制站卫生全面清扫,检查计算机风扇是否震动、噪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3、各大型UPS进行技术数据确认,并确认计算机电源电压,硬件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4、各系统灯光试验,报警检查(通过试验按钮检查),检查自控系统运行情况,调节阀运行情况及阀杆法兰,各接口处有无泄漏并处理。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检查。
5、几项具体工作:
液水表,易堵气表及其它易堵仪表排污。
现场做到全面检查确认仪表运行状态,故障收尾。
计算机确认运行状态,确定电源电压、硬件运行是否正常。
非计量表随校表计划和实际情况查零。
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机柜过滤网清洗。
其它联锁随机检修,停车中试验检查。

十一、车间仪表的备品、配件管理

1、车间负责组织装置仪表维护班编制大检修仪器仪表备品配件计划。
2、要加强仪器仪表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按装置建立台帐,分区存放,通用的备品配件要注明,关键性的仪表必须有整机备用,备品配件贮备定额必须确保生产需要。
3、备品配件的储备原则是:少品种,低限量,关键必备。
4、对有特殊存放要求的备品配件必须存放在专用库房中。备品配件仓库必须具备通风良好,物品摆放整齐等。

十二、班组备表备件、标准仪器保管规定

为了加强班组备用表、备用表和标准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做到随用随取、保证安全,制定如下规定:
1、班组备表备件、标准仪器应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有数量、类别、使用情况记录本,做到账物相符。
2、备品表应按同类仪表的周检计划进行校验检查,填写校验单,并存档 ,备用表专用。
3、标准仪器应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电气、机械零点、电池、电压情况)并有记录。
4、标准仪器卫生规格化,应按规定时间送检保证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5、班组备有适量的主要备品备件,供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使用,并实行交接制度。
6、班组的备品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储备,短、缺备品备件应提前向班长报计划。

十三、仪表防冻保温管理制度

防冻保温的要求:
a.仪表测量管线内介质应保证不冻、不结晶;
b.伴热可采取蒸汽伴热或电伴热的方式;
c.蒸汽伴热的回水应有疏水器,回水尽量回收利用;
d. 保温应完整,保证热量不损失;
e.在即将入冬,预报气温出现0℃时,仪表工必须将保温伴热开启,停用保温伴热必须经过车间批准。

对防冻保温的巡检要求:

当日最低气温高于-30℃时,每天上午8:30时~10:30时、晚间17:30时~19:30时管辖仪表的防冻保温进行全面检查各一次。
当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0℃时,每天上午8:30时~10:30时、下午13:30~14:30时、晚间17:30时~19:30时、1:30~3:30时对管辖仪表的防冻保温进行全面检查各一次。

巡检内容:

1、伴热管热度是否满足仪表正常测量要求,不满足时应采取措施;
2、伴热回水是否正常,疏水器工作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采取措施;
3、保温是否破损,如破损应采取措施;
4、仪表保温箱内温度是否正常;
5、仪表毛细管、电缆保护管等是否直接接触伴热管,如是应隔离;
6 、伴热管、活门、疏水器等有无漏气,如有应及时采取措施。
7、对于未做保温伴热的室外安装仪表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回检查,以便对仪表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对保温伴热提出建议。
8、巡检情况应做好记录。
9、巡检采用摸、查、看等方法。

考核与奖惩:

防冻保温工作列入仪表维护的重要内容予以管理和考核。
考核由仪表技术员进行,对于重要仪表(如一级计量仪表)的防冻保温工作仪表班长要每天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考核内容与车间绩效考核结合,在奖金中体现,每月兑现。

十四、DCS系统管理

职能与分工:
DCS专责工程师负责集散控制系统的硬件及软件管理。
仪表车间仪表人员负责集散控制系统的点检工作。
生产车间技术人员负责工艺组态参数的提出与校正。

权限:

DCS系统管理工作是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以生产运行处为主体,综合车间配合开展管理工作。
管理内容与方法:
1、DCS装置正常维护检修须填写《DCS装置检修任务书》,由仪表人员提出项目内容和安全措施,同工艺主任会签后通知值班长或班长方可组织实施,但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作业,并做好操作记录。
2、DCS装置系统检修和应用软件重新保存和下装须填写《DCS装置检修任务书》,由仪表人员提出项目内容,仪表和工艺技术员共同提出安全措施,共同会签,并通知生产设备科后,方可实施。
3、DCS系统的点检随装置大检修同步进行,检修前必须认真填写《DCS系统装置检修任务书》,经生产设备科批准后,方可指定专人实施。其点检内容应包括:
3.1 拔下各装置插件、插槽及空气过滤网除尘。
3.2 对软驱、键盘、打印机、散热风扇及空气过滤网除。
3.3 检查备用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3.4 检查各接地电阻是否良好并符合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计算机绝缘测试。
3.5 对各种冗余系统进行切换检查,以确认其互备功能完好。
3.6 备用的电子插件要有计划地进行备卡的在线替用工作。
4、DCS系统因工艺生产需要增加检测、控制回路改动硬件设计时,须填写《DCS装置软、硬件变更申请报告》,经生产设备科审核,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5、过程控制计算机备品备件任何人不能私自外借或另做它用,若调用须经经理批准,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集散控制系统软件管理
6.1 过程控制计算机的各种系统应用软件保证一备一用,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并建立台帐。
6.2 过程控制计算机软磁盘由仪表专业人员使用,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仪表车间同意不得擅自复制或借出软件。
6.3 在工艺控制条件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如需对有关的应用软件或某些组态数据进行修改时,须填写《DOS装置软、硬件变更申请报告》,上报生产设备科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指定专人实施。
6.4 若要修改工艺控制条件和要求,或要增加某些检测、控制系统,须填写《DCS装置软、硬件变更申请报告》,经生产设备科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6.5 增改的应用软件须做模拟调试,确认其功能完全满足工艺要求,经生产设备科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做好修改登记及存盘工作。
6.6 若要过程控制计算机应用软件重新保存或下装时,都需填写《DOS装置检修任务书》,上报到生产设备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
7、集散控制系统机房管理
7.1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仪表车间同意,在仪表专业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7.2 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进入机房必须穿戴整洁、更换拖鞋,在机房内不准就餐或坐在操作台上。
7.3 确保机房内空调运行良好,严格控制机房内温度、湿度,保证机房温度在18-25℃之间,其空调维护及检修电气负责。
7.4 操作站及外围设备的外观卫生由车间负责,计算机的其余卫生由仪表人员负责。
7.5 过程控制计算机的打印机仅供工艺生产过程使用,不得打印与生产无关内容。
7.6 机房内要有消防设施,车间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7.7 机房内不允许铺设会产生静电的地毯。
8、集散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8.1 仪表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做好记录,确保DCS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其检查内容包括:
8.1.1 向工艺人员了解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
8.1.2 调出系统状态画面,检查系统的通讯和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8.1.3 检查系统外围设备工作状况,包括显示器、鼠标、操作键盘和打印机等。
8.1.4 检查各硬件设备有无异常噪声,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检查系统的工作环境,尤其是环境温度。
8.1.5 检查UPS运行状态及系统供电电压是否符合要求。
8.2 仪表人员要对DCS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
8.2.1 每两月一次清除操作站、机柜等设备中空气过滤网的灰尘。
8.2.2 每半年一次清洗磁盘驱动器。
8.2.3 每季度一次清洗打印机、润滑机械传动部分。
9、其它
9.1 UPS供给中控室的电源应保证在24VDC±10%(220VAC±10%,100VAC±10%)范围内,并且电网供电转变为蓄电池供电时,中控室必须有声音报警器。
9.2 DCS装置的联锁系统管理既要执行《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又要服从本规定。

十五、仪表完好标准

1、仪表要求灵准稳。
1.1 仪表的测量系统必须灵敏准确,其准确度和灵敏度不高于允许值;
1.2 仪表误差和变差符合仪表说明书上的技术要求;
1.3 调节控制平稳,记录曲线的波动不超过工艺参数允许值;
1.4 在工艺条件正常情况下,流量仪表应在全量程的1/3~2/3之间,其它仪表应在全量程的20%~80%内使用,现场压力仪表应有最高警戒线标志,选型、安装正确。

2、仪表零部件保持完整无缺。

2.1 仪表零部件完整无缺,备品备件达到规定要求;
2.2 无锈蚀、无明显伤痕和脱漆现象;
2.3 校验合格标志、刻度盘、标牌、管标志清晰、鲜明,字体规范;
2.4 安装正确,导线排列整齐,安装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

3、仪表运行良好。

3.1 各部件工作正常,润滑良好,电机无异常音响、摩擦、振动、过热现象;
3.2 记录、打印清晰,颜色分明,图纸清洁,记录笔不堵不漏;
3.3 仪表保护箱和保温箱无灰尘、无油垢、无污染;
3.4 仪表无漏油、无漏气、无漏电现象;
3.5 常年伴热、冬季伴热要有明显标志,防冻保温设施完整。
4、原始记录齐全,记载清楚。应有检修、校验记录。

十六、控制室完好标准

1、维护人员必须取得化工仪表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安全技术规程,熟练掌握仪表专业的应知、应会和工艺流程,热爱本职工作。
2、执行DCS、联锁和工业自动化仪表管理规定,做好DCS的工艺过程优化控制、软件版本升级和软件备件工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特保特护制度。能及时处理仪表故障,无重大停车事故,无误操作。使用的标准仪器要按周期检定,保证生产安全运行。
3、仪表“四率”达到规定指标
仪表完好率达98%; 
仪表使用率达100%;
控制率达98%;     
泄漏率在0.5‰以下。
4、测量准确,控制平稳,标志明显
4.1 仪表误差和变差符合仪表说明书上的技术要求;
4.2 调节控制平稳,记录曲线的波动不超过工艺参数允许值;
4.3 打印、记录图纸清晰,颜色分明,图纸整洁,记录曲线不断线;
4.4 仪表常年伴热和冬季伴热要有明显的标志;
4.5 在线仪表应有校验合格标志,有明显的位号标牌。位号标牌要达到四化标准:
字迹工整化;大小规格化;名称标准化;布置位置统一化。
5、文明卫生规格化
5.1 操作站、表盘仪表安装整齐,达到横平竖直;
5.2 操作站、现场仪表、保温箱、保护箱和表盘表面无污染物、无脱漆、无损伤和锈蚀现象;
5.3 现场、盘内配管配线整齐,线标清晰准确;
5.4 现场仪表、保温箱、保护箱、机房、盘内、休息室和工作间经常保持清洁;
5.5 机房、盘内、工作间和休息室要有足够的照明。工器具齐全好用,排放整齐。
6、技术资料完整,原始记录齐全,记载清楚
仪表资料应包括:微机管理的仪表台帐档案、设备一览表、仪表回路图、安装图、联锁逻辑图、联锁展开图、A、B类联锁、DCS、PLC、UPS和工业PC机清单、在线仪表汇总表、“四率”汇总表、仪表说明书、流量仪表计算书、调节阀技术参数、检修记录、校验单、交接班记录本、冬季巡检记录本、工作联系单、带仪表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装置的仪表检定标准、仪表的设计安装交工资料等
7、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7.1 按工作需要,合理储备DCS、仪表的备品备件,备品表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投用。
7.2 填好DCS、仪表备品备件清单,做好定位管理。

十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 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 报警器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仪表车间为主,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设备科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 仪表车间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记录:

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记录。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记录。
3、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
4、有关人员的培训记。

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仪表车间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改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安全科、仪表车间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仪器选型及要求

1、明确检测目的,选择仪器类别
简而言之,有害气体的检测有两个目的,第一是测爆,第二是测毒。所谓测爆是检测危险场所可燃气含量,超标报警,以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测毒是检测危险场所有毒气体含量,超标报警,以避免工作人员中毒。测爆的范围是0~100%LEL,测毒的范围是0~几十(或几百)ppm,两者相差很大。 危险场所有害气体有三种情况,第一、无毒(或低毒)可燃,第二、不燃有毒,第三、可燃有毒。前两种情况容易确定,第一测爆,第二测毒,第三种情况如果有人员暴露测毒,如无人员暴露可测爆。测爆选择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测毒选择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2、明确检测用途选择仪器种类(便携式或固定式)
生产或贮存岗位长期运行的泄漏检测选用固定式检测报警仪;其他象检修检测、应急检测、进入检测和巡回检测等选用便携式(或袖珍式)仪器。仪器型号包含了生产厂家、功能指标和检测原理三项主要内容。
3、明确检测对象,择优选择仪器型号
选择仪器型号时要考虑以下几点原则:
① 生产厂家讲诚信、信誉好、生产的质量有保证,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C生产许可证,具有消防、防爆合格证。
② 选择的型号产品功能指标要符合标准的要求。
③ 仪器的检测原理要适应检测对象和检测环境的要求。

十八、中控室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1、文明操作,爱护设备,保持室内清洁,防灰防水;
2、严禁强制性关闭计算机、UPS电源开关;
3、严禁擅自改装、拆装操作站设备;禁止插装可移动磁盘或外设备;
4、键盘与鼠标操作须用力恰当,轻拿轻放,避免尖锐物刮伤表面,禁止外力损坏操作员键盘;
5、禁止在放置键盘的控制柜台面和控制站机房、柜内堆放杂物;特别是放置水杯或其他承装液体的容器;禁止在控制柜台面上吃饭和乘坐;
6、禁止在操作站、控制站柜的插线板上擅自连接其它与控制无用电设备;
7、严禁随意打开控制站机房的门窗,以防止灰尘和雨水等的浸入;
8、使用对讲机或手机时应尽量远离控制站和操作站,以避免电磁场造成的干扰;
9、系统运行中,要保证显示器、操作站主机、控制站的散热、通风口不被杂物或其它有机物挡住; 
10、显示器不能用酒精和氨水清洗,如确有需要,请首先关断电源,用蘸水的湿海绵或者专门的CRT显示器清洁剂清洗;
11、操作人员非特殊情况下严禁退出实时监控画面,修改参数、随意删除报警、趋势信息,发现故障,及时确认,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12、操作人员严禁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配置,严禁任意增加、删除、移动或拷贝硬盘上的文件和资料,不得在操作站进行非过程控制之外的相关操作(如音乐、文字处理等);
13、严禁在实时监控操作平台进行不必要的多任务操作,执行非必要的软件程序;
14、夏季禁止关闭中控室内的空调,发现空调异常及时与仪表车间取得联系;
15、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严格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十九、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甲醇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甲醇安全生产,结合甲醇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监控矩阵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完善监控系统的缺陷并做好监控维护、维修等工作。
8、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在硬盘录像机上保存,便于查对。

二十、可燃气体检测仪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每天现场巡视检查一次。
2、每7天进行手动和烟感试验报警一次,每7天进行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标定一次。
3、每十五天火灾综合自动报警系统全局手动试验一次。
4、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除尘。
5、每隔三个月对蓄电池充放电一次。

二十一、火灾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火灾报警系统由公司仪表车间归口管理,仪表工负责日常巡检及维护。
1、仪表人员应将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列入正常设备巡检的内容,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维修。
2、各级运行人员应掌握火灾报警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应定期组织火灾报警装置的学习培训活动,运行人员均应了解装置的各类报警信息。
3、装置区内应定期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火灾报警装置出现重大缺陷,维护人员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或更换的建议。
5、运行人员不得随意解除火灾报警装置。
6、当火灾报警装置启动后,运行人员应迅速赶往报警地点,查看灾情,参加或组织火灾抢险活动。
7、监控人员应将火灾报警装置的信息做为监视内容之一。

二十二、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通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保证所辖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甲醇公司通信网络是为生产服务,必须加强对通信网络及设备的运行管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3、坚持维护制度,爱护设备器材,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4、认真负责,按时检查,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对通信设备运行负有全面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执行通信调度命令,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通信机房应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控制设施,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程控电话安装:

1、公司电话由仪表车间统一组织安装。
2、安装电话由使用部门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仪表车间负责安装。

使用和管理:

1、电话安装后,不得任意移动和拆卸、更换、加装串联电话等,如需变动应先通知仪表车间按规定办理。
2、电话使用期间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程控电话设备损坏者,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对故意损坏者,除本人写出检查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仪表车间负责维修、维护、技术保障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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