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过一篇"颜色计量"的科普文章,笔者读完觉得“颜色计量”的提法值得商榷。
原文内容如下:
日常生活中物体的颜色是怎么回事,它又该如何进行测量呢?
在自然界中,如果没有光,一切颜色也将随之消失。人眼所能感受到的光的波长范围是(380-780)nm。当光照射到物体表面时,由于物体对光的反射能力不同,于是入射到人眼的光的颜色也不同。例如,波长为700nm的光所引起的视觉感受为红色;波长为580nm的光所引起的视觉感受为黄色;波长为510nm的光所引起的视觉感受为绿色;波长为450nm的光所引起的视觉感受为蓝色。
物体的颜色包含下面三个重要参数:明度、色调和饱和度。明度是人眼感觉到的物体的明亮程度,例如一张白纸被光源照明,人眼感觉较为明亮,而一张黑纸则不同。色调表示了各种不同的颜色,如红、绿、黄和蓝等等。饱和度表示了某一颜色彩色的纯度。物体的颜色一般可以用色度计、彩色亮度计和色差计等进行测量。
该文科普了检测颜色的原理和方法,是应该赞的!但是"颜色计量"提法与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定义不一致。
关于颜色检测,笔者百度一篇题为"颜色检测的方法"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1、目视法
目视法是一种最传统的颜色测量方法。具体做法是由标准色度观察者在特定的照明条件下对产品进行目测鉴别,并与CIE(国际照明委员会)标准色度图比较,得出颜色参数。特点:目视法不能准确识别微细的色彩差异,常出现色彩判断失误;目视方法测色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测量结果精度不高、测量效率低。
2、光电积分法
模拟人眼的三刺激值特性,用光电积分效应,直接测得颜色的三刺激值。特点:光电积分式仪器能准确测出两个色源之间的色差,但不能精确测出色源的三刺激值和色品坐标。
3、分光光度法
通过测量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或物体反射光的光谱功率,根据这些光谱测量数据通过计算的方法求得物体在各种标准光源和标准照明体下的三刺激值,进而由此计算出各种颜色参数。特点:分光光度测色仪不仅能精确测量色差,还能测量色源的三刺激值和色品坐标,应用非常广泛。
当然颜色识别也可以用色度计、彩色亮度计和色差计等进行检测。但是关键是:颜色识别是不是测量?来看看JJF 1001-2011上相关几个术语的定义:
3.32 标称特性
不以大小区分的现象、物体或物质的特性。标称特性具有一个值,他可用文字、字母代码或其他方式表示;“标称特性”不要与“标称量值”混淆。例:
①人的性别
②油漆样品的颜色;
③化学中斑点测试的颜色;
④ISO两个字母的国家代码;
⑤在多肽中氨基酸的序列。
4.1 测量
通过实验获得并可合理赋予某量一个或多个量值的过程。
注:
①测量不适用于标称特性(见3.32条)。
②测量意味着量的比较并包含实体的计数。
③测量的先决条件是对测量结果预期用途相适应的量的描述、测量程序以及根据规定测量程序(包括测量条件)进行操作的经校准的测量系统。
4.2 计量
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4.3计量学
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按照JJF 1001-2011的内容定义:颜色是现象、物体或物质的标称特性。颜色的判别不属于测量,可以叫检测、判别、识别等。既然颜色判别不是测量,颜色没有量值,那么何来"颜色计量"?
如果通过波长来判别颜色,那么检测波长就是测量,这样颜色判别就和计量有关。在此意义上,"颜色计量"也许可以得到解释。不过颜色计量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准确地,可以说:"颜色识别与计量关系密切",但是应避免使用"颜色计量"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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